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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团伙盗窃电力设施被判刑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0-16 2:12:50

  晨报讯(记者 郝涛) 疯狂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施,导致多亩农田无法浇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昨天,一个8人盗窃团伙被昌平区法院以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施罪判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徐某等8人从2005年开始,采用将高压线剪断的方法,将正在使用中的变压器盗走,共盗走变压器20个,同时他们还撬锁入室,盗窃电缆线等物品。 2006年8月13日晚,这些窃贼被巡逻民警抓获。

  法院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人民币1.2万元,徐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其余6人分别获刑三年六个月至九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