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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面加强税务管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1-5 20:46:02
  为配合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加强税务管理,税务总局将在11月份组织抽查。

  通知要求,严格做好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纳人的开业、变更、停业、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等登记管理工作。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特别是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制度,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非正常户和无证户的认定和管理,加强对未办营业执照纳人的管理。要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深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集贸市场等无证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无证户及时要求办理税务登记。

  通知指出,要加强对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要求纳人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的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随时接受检查。对没有条件公开悬挂税务登记证的,应当要求纳人以其他方式亮证经营,随时出示税务登记证,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对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纳人、扣缴义务人加大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通知明确,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行业、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产品企业销售产品开具发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强对食品和有关消费品购货企业索取和保存进货发票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收购单位和个人的大宗收购活动实行重点跟踪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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