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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从20%调至5% 储蓄存款未现大回流现象
9月27日,国内利息税减征第一个征期已结束。从8月15日起,国内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从20%减至按5%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个多月来,我省各地银行储蓄存款余额是否因税率下调而出现大的变化?记者就此采访了权威部门。
省国税局相关人士介绍说,利息税调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目前银行存款负利率的情况,增加了银行存款的吸引力。9月,我省实现利息税收入2.8亿元,同比增长37%.专业人士分析认为,由于目前股票、基金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对较高,存款利率仍然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之上,因此利息税税率调整对储蓄存款回流银行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作用有限。银行方面消息称,各金融企业储蓄存款有一定变化,但未出现较大波动,属正常变化范围,和税率下调的关系并不十分紧密。
不过,专家指出,利息税减征,加上央行今年以来连续五次加息,已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储蓄资金进入股市的冲动,储蓄资金分流速度有所放慢,未来社会闲散资金回流银行的速度有可能加快。
据了解,利息税税率从20%降为5%,对各地9月征期入库的利息税收入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利息税税率调整后税款计算方式采取的是分时段按适用税率计算,又是在8月15日开始执行,因此这次政策调整对2007年利息税收入的影响,主要将体现在9月至12月四个申报期内。省国税局对储蓄机构办税人员进行了专门的辅导,并要求相关金融机构熟练掌握扣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和操作程序,目前各家金融机构的软件都能分别按不同时间段,准确计算利息并正确代扣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