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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莫将税收改没了
目前,企业改制特别是中小企业改制如火如荼。改制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好转,但许多时候也将国家的税收改没了。
据调查,改制企业欠税流失现象非常严重。一是破产企业欠税基本无法收回。如某国有企业欠缴增值税,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因破产总值不足以清偿欠税而造成“死欠”,被其他企业收购后,欠税被“空挂”,难以追缴;二是企业改制行为不规范,采取“金蝉脱壳”手段使欠税“空挂”,不及时将原债权、债务和资产转入新建企业,造成大量税款流失;三是兼并企业不愿承担被兼并企业的欠税,兼并企业往往有意冲销被兼并企业的欠税或借故推诿,使税务机关因找不到欠税人而陷入被动状态;四是改制企业在清理资产时,不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参与,以致企业将应税收入全部列支,将企业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资产处理殆尽,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也无法对财产进行查封和扣押。
对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要强化欠税管理。应明确规定改制企业因兼并、拍卖、出售等形成的欠税,由兼并方和购买方负责清缴,不能在主管部门挂账。无力清缴被兼并企业或所购企业欠税的,可视为不具备兼并和购买资格,不允许其实施兼并和购买行为。对采取“金蝉脱壳”手段逃避欠税的,应授权税务机关依照新企业是否继续享用老企业经营场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情况,确认是否由新企业承继老企业欠税。
作者单位:新疆博湖县国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