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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综合治理结束 尚福林:监管需抓好5项工作
中国证监会2日发布消息称,历时3年的券商综合治理已经结束,目前104家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已达到规定标准。
在综合治理期间,共31家高风险公司得到平稳处置,清理账户1153万个。与此同时,指导、支持有关方面对27家风险公司实施了重组,使其达到持续经营的标准。
同时,证监会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19家公司被责令关闭,7家公司被撤销,4家公司被撤销业务许可,14家公司和9家营业部被暂停业务,一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及其责任人被移送公安、司法部门调查。
尚福林指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证券公司进行监管:
一要狠抓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基础性制度的落实。配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出台,尽快修改或制定配套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要着力强化证券公司日常监管。对行业新动向、新情况,监管系统要密切关注、持续跟踪,及时作出分析判断、主动采取合理的监管措施。
三要大力督促证券公司改善治理与内控。指导公司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合规管理制度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
四要积极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改善盈利模式。
五要认真做好风险处置收口工作。协调相关各方共同坚持风险处置工作的统一政策和既定原则,严防后期出现重大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