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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0-23 11:14:42

  近日,江西省地局对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整,在现有额标准的基础上调高了1.5倍。额标准调整后,全省负大体上相同,各设区市所在的城市,每平方米年额最高为8元,最低为2元;各县(包括建制镇)最高为6元,最低为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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