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地税局对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整,在现有税额标准的基础上调高了1.5倍。税额标准调整后,全省税负大体上相同,各设区市所在的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最高为8元,最低为2元;各县(包括建制镇)最高为6元,最低为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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