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财税咨询中心新闻资讯最新报道 → 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号文件精神

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号文件精神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07-9-16 0:12:59
  《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以下简称《规定》)下发后,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迅速作出部署,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同志就税务系统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了专门要求。驻税务总局纪检组长冯惠敏同志向参加总局机关司局级干部理论学习班的司局级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了《规定》。
  全国税务系统按照总局党组的部署,迅速组织《规定》的传达学习和深入贯彻。重庆市国局将《规定》的主要内容制成表格,让全体党员干部填写,纪检监察部门登记汇总。新疆自治区国局组织党员干部集体收看了中央电视台关于学习贯彻《规定》的专题片。河南省国局召开了视频大会进行传达,要求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在局域网上公开,接受监督。大家一致认为,《规定》对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抓好《规定》贯彻落实,总局党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6月30日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向总局党组报告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二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认真核查党员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作出结论。三是认真排查目前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敦促有违纪行为的人抓紧向组织说清,对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组织查处。四是及时发现并查处《规定》发布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
  目前,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各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正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和总局党组的部署,对信访件进行排查,进一步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

精彩推荐[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