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国税局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万户次纳税人利用“同城通办”方式办理了涉税业务。
近年来,山东省国税局来积极整合服务资源,拓展纳税服务空间。为让纳税人少跑腿、多办事,该局在部分市、县(区)探索推行了“同城通办”的方式,实现了申报纳税的通报通缴、专用发票的通抄通认、发票的通验通售和增值税申报的通比通对,突破了纳税人办税的地域限制。
同时,该局还与地税部门推行了税务登记联办制度,并规定“一家发证,双方认可”,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到国税或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截至目前,全省57.53万户纳税人(不含青岛)通过国税、地税联合办证方式换发了税务登记证件,节约换证费用35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