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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0万纳税人实现“同城通办”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11 11:51:23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国局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万户次纳人利用“同城通办”方式办理了涉业务。

  近年来,山东省国局来积极整合服务资源,拓展纳服务空间。为让纳人少跑腿、多办事,该局在部分市、县(区)探索推行了“同城通办”的方式,实现了申报纳的通报通缴、专用发票的通抄通认、发票的通验通售和增值申报的通比通对,突破了纳人办的地域限制。

  同时,该局还与地部门推行了税务登记联办制度,并规定“一家发证,双方认可”,纳人可自愿选择到国或地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截至目前,全省57.53万户纳人(不含青岛)通过国、地联合办证方式换发了税务登记证件,节约换证费用35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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