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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06年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增长
十六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税,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2003年~2006年,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下同)共入库114683.45亿元,年均增长21.3%.其中,中央级税收完成73322.94亿元,年均增长23.3%,地方级税收完成41360.5亿元,年均增长19.8%.共办理出口退税13897.19亿元,年均增长35.8%.
2003年~2006年税收收入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税收规模不断扩大,收入连年快速增长。2003年~2006年,税收收入总额分别突破2万亿元、2.5万亿元、3万亿元和3.5万亿元,税收收入年增收额分别超过3000亿元、5000亿元、5000亿元和6000亿元,税收收入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7.7%、25.7%、20%和21.9%.其中,2006年税收收入达到37636亿元,比2002年的16997亿元翻了一番多,增收6770亿元,超过1995年5974亿元的全年收入总额。
第二,宏观税负稳步提高,中央级税收比重基本稳定。2003年~2006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提高,分别为15.1%、16.1%、16.9%和17.8%,2006年宏观税负比税改初的1994年的10.5%和2002年的14.1%分别提高7.3个和3.7个百分点;中央级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分别为63.9%、64.2%、63.9%和63.8%,基本稳定在64%左右,比1994年的59.6%和2002年的61.3%分别提高4.4个和2.7个百分点。
第三,所得税收入比重逐年提高,流转税收入仍占多半。2003年~2006年,(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8%、22.6%、24.6%和25.3%,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3项流转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5.7%、54.5%、53.7%和52.9%.所得税收入比重逐年提高,税收收入结构更加合理,既反映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也使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作用得到进一步有效发挥。其他税种中,海关代征进口税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车辆购置税3项收入合计比重分别为16.6%、17.2%、15.7%和15.5%,其他地方各税收入比重分别为5.9%、5.8%、6%和6.3%.
第四,东、中、西部税收协调增长,西部地区增幅领先。2003年~2006年,东部地区税收收入共完成81346.68亿元,年均增长21.3%,占全部收入比重为70.9%;中部地区收入完成17703.67亿元,年均增长20.9%,占全国收入比重为15.4%;西部地区收入完成15633.1亿元,年均增长21.7%,占全国收入比重为13.6%.西部地区收入增速分别快于东部和中部0.4个和0.8个百分点。
总体看,近年来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是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配合税收工作,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国税务机关坚持依法治税,推进税收改革,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近年来,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下,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工业生产较快增长,产销衔接顺畅,消费需求稳中趋活,投资和外贸出口保持高位运行,企业利润平稳较快增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与税收相关性较大的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贸易额等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较快,为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奠定了基础。在加强税收征管的作用下,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收入与对应经济税源增长基本协调。2003年~2006年,全国工业增加值现价年均增长17.5%,工业增值税年均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长26.1%,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长25.6%,相应地,建筑安装和房地产营业税年均分别增长25.3%和27.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年均增长34.2%,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年均增长26.7%,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分别增长26.7%和32.2%,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出口退税年均分别增长27.3%和35.8%.
2003年~2006年,税收改革稳步推进,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税收政策调整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有增有减,其中减收较大的政策主要有:一是2003年,继续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并开始实施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为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从2004年7月1日起,对东北地区8个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截至2006年底共办理转型退税80多亿元。三是从2006年1月1日起,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四是从2006年3月26日起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全年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预计约370亿元,相应减少企业所得税约120多亿元。五是自2006年7月1日起,计税工资扣除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测算减少当年企业所得税160多亿元。增收较大的政策主要有:一是调整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从2006年6月1日起,将上述住房拥有期限由2年延长至5年,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从2006年3月起,提高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征率。二是从2006年4月1日起调整消费税政策,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税目,取消了具有大众消费特征的护肤护发品税目。扩大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新增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调整小汽车、摩托车等税目税率。据统计,2006年消费税政策调整共增加收入8.93亿元。三是2003年以来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4月28日起开征烟叶税,当年收入41亿元。四是2003年以来,调高部分省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恢复对有色金属矿全额征收资源税,调高钼矿石和锰矿石资源税标准,调整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总体来看,税收政策调整减收大于增收。
2003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依法治税,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税种管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大力清缴欠税,严格控制新欠发生,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宏观税负继续稳步上升。
第一,不断改进和完善税源管理。2003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以税收弹性和税负分析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税种、行业、地区、纳税人的税收与经济的对比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切实加强户籍管理。充分运用经济普查、工商登记等数据资料,强化对纳税人户籍信息的动态管理。结合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定工作规范,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纳税评估,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规范评估结果的处理,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
第二,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落实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增值税网上申报管理,强化票表比对。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将增值税普通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完善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清单管理,继续采取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使国内增值税收入快于工商业增加值增长。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管理,强化申报纳税审核和信息比对,有效地堵塞了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征管漏洞。深化企业所得税管理,实行新的纳税申报表,改进汇算清缴工作。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纳税档案,强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代扣代缴,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和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强化国际税收管理和涉外企业税收征管,加大非居民税收征管和反避税工作力度。
第三,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对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服务娱乐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和高收入行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等进行税收专项检查,选择一些重点地区和征管薄弱领域进行税收专项整治。
第四,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加强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整合各项信息资源,构建数据处理分析体系,进一步强化和拓展数据分析应用,依托信息化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高各税种税源管理水平。
第五,大力清缴欠税,严格控制新欠。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推进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及时掌握纳税人欠税情况,加强催报催缴,并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建立完善欠税管理制度,制定欠税管理岗位责任并落实到位。加强与银行、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形成清欠合力。
(国家税务总局计统司计划处供稿;撰稿人:郑小英、董丽红、曾志慧、刘汉俊、张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