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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拉开帷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11 11:51:57

  大赛分网上答题和进京复试两段赛程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出《关于选拔行业代表队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会协[2007]48号),就全国会计大赛的竞赛要求、竞赛内容、竞赛方式等作了明确。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精神,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而决定举行的。

  通知要求,每个省级注协组织一支代表队,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20名的事务所,可以以事务所名义组队参加。每个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省级注协代表队的选手可以从协会会员(含非执业会员)、事务所从业人员和协会工作人员中产生;事务所代表队的选手应为在本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的竞赛内容,以新会计准则为主,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大赛包括两个赛程,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试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以及大赛办公室指定的地方财政厅(局)网站,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和《财务与会计》等报纸杂志上。

  第二赛程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队进京参赛。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进京代表队首先参加复赛,复赛包括笔试和口试,参赛选手分别参加笔试和口试。根据各代表队复赛成绩,确定参加决赛的6支代表队,通过决赛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复赛成绩排在第7名~第10名的代表队分别获得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优胜队奖。

  竞赛的时间安排如下,2007年7月,公布第一赛程大赛试题。2007年8月,进行网上答题。2007年9月上旬,通过媒体公布第一赛程获奖名单,并召开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工作会议,布置第二赛程有关工作。2007年11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完成代表队的组建并报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2007年12月,各代表队进京参加比赛。

  竞赛的奖励办法:第一赛程设立个人奖和组织奖两种。个人奖包括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10000人。对获奖者,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此外,本届大赛设置组织奖若干名,按照参赛人员占本地区会计人员比例等大赛组织情况评选。对获奖单位,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颁发获奖证书。

  第二赛程设立团体奖、个人奖、特别组织奖和组织奖3种。团体奖,对进入第二赛程比赛的前10个代表队,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个人奖,设复赛笔试个人奖20名,奖励对象为在第二赛程复赛笔试中成绩排在前20名的参赛选手。特别组织奖和组织奖10名,奖励对象为第二赛程中取得前10名的参赛单位。

  竞赛相关的辅导资料,由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具体包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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