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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税发布废止税收文件目录 涉及法规400余件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0-8 15:42:38

  日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局对省局机关制发的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收规范性文件353件,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收规范性文件71件。请广大纳人注意政策变化,防范收风险。

  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收规范性文件353件

  1、《关于印发收法制工作制度和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文书的通知》(豫发[1995]145号)。

  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持证上岗 亮证执法的通知》(豫发[1998]249号)。

  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案件中对纳义务人不缴或少缴款是否按偷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329号)。

  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发[2000]104号)。

  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重大减免税、缓缴款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2002]98号)。

  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贯彻实施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函发[1993]261号)。

  7、《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收滞纳金加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1995]52号) . 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1995]067号)。

  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统一全省收征管文书的通知》(豫发[1995]114号)。

  1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体工商户认定一般纳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1995]183号)。

  1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小规模纳人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5]182号)。

  1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税务登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发[1996]122号)。

  1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款定性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发[1997]106号)。

  14、《关于印发(河南省个体工商户纳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1997]155号)。

  1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豫国函发[1997]234号)。

  1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源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013号)。

  1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局、地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136号)。

  1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内部评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1998]137号)。

  1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8]148号)。

  2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收款必须同时开具完凭证的紧急通知》(豫发[1998]172号)。

  2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款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1998]207号)。

  22、《河南省国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级国机关涉收费问题的通知》(豫发[1998]212号)。

  23、《关于纠正“纳组长”代收款等问题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205号)。

  2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227号)。

  2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油站行业收征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发[1998]234号)。

  2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业实施改革改组过程中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254号)。

  2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建帐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发[1998]297号)。

  2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对所属企业清理过程中有关收问题的通知》(豫发[1998]320号)。

  2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开办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1999]064号)。

  3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市场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9]63号)。

  3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统一电费发票式样的通知》(豫发[1999]268号)。

  3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欠税收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豫发[1999]227号)。

  3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剪贴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0]182号)。

  3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发票奖励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豫发[2000]97号)。

  3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小规模纳人纳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2000]142号)。

  3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使用控收款机的通知》(豫发[2000]230号)。

  3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企业财务软件备案制度的通知》(豫发[2000]204号)。

  3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欠缴金核算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有关附件的通知》(豫发[2001]140号)。

  39、《关于增设河南省粮食收购发票的通知》(豫国函[2001]321号)。

  4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1]340号)。

  4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定额发票的通知》(豫国函[2001]341号)。

  4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换发普通发票准印证的通知》(豫国函[2001]344号)。

  43、《关于进一步落实发票奖励制度的通知》(豫国函[2001]346号)。

  44、《关于补充和修订有关征管文书的通知》(豫发[2001]161号)。

  4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收征管业务表证单书应用方案)的通知》(豫发[2001]287号)。

  4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镇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个体工商户中推行邮政储蓄网点报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2001]185号)。

  4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纳服务推进“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工作意见》(豫发[2001]305号)。

  4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普通发票印制企业认定情况的通报》(豫国函[2001]552号)。

  4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使用定额发票的通知》(豫国函[2002]162号)。

  5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服务的若干意见》(豫国函[2002]256号)。

  5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源管理责任人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函[2002]270号)。

  5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为纳人服务工作的意见》(豫发[2002]281号)。

  5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启用“河南省水利工程供水系统统一发票”的通知》(豫发[2002]314号)。

  5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燃气、自来水收费专用发票的通知》(豫国函[2003]156号)。

  5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起征点提高后有关个体收征管问题的通知》(豫发[2003]99号)。

  5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源管理责任人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2003]264号)。

  5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行企业电子申报的通知》(豫国函[2004]394号)。

  58、《河南省国家税务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服务承诺)的通知》(豫国函[2004]162号)。

  5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设定额发票票种的批复》(豫国函[2004]178号)。

  6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评估工作规程)的补充通知》(豫发[2004]258号)。

  6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小规模企业应纳额核定工作的通知》(豫国函[2004]470号)。

  6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欠缴金核算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发[2000]302号)。

  63、《关于查处假普通发票的紧急通知》(豫国明传[2003]20号)。

  6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延长外商从我国取得的利息及租赁费减征所得期限的通知”的通知》(豫外[1990]83号)。

  65、《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有关审批手续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外[1990]25号)。

  66、《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贯彻‘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函发[1993]202号)。

  67、《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免税优惠待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国函发[1994]79号)。

  6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4]080号)。

  6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国函发[1995]169号)。

  7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收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5]039号)。

  71、《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财产损失处理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函发[1996]089号)。

  7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9]050号)。

  7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9]259号)。

  7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40号)。

  7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2000]172号)。

  76、《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豫发[2001]46号)。

  7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发[2001]81号)。

  7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2001]100号)。

  7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2002]190号)。

  8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涉外收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豫发[2002]54号)。

  8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2002]309号)。

  82、《关于调整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预征企业所得的预计利润率的通知》(豫发[2003]81号)。

  8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2004]32号)。

  8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CH1010型微型厢式货车等有关征收消费问题的批复》(豫函发[1994]92号)。

  8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征收范围注释)的补充通知》(豫发[1994]41号)。

  86、《关于电力企业增值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1994]94号)。

  87、《关于统计上报部分产品缓交增值的通知》(豫国明传[1994]12号)。

  88、《关于制改革联系点企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4]2号)。

  8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一般纳人期初存货已征款计算和处理工作的通知》  (豫发[1994]10号)。

  90、《关于印发(关于增值一般纳人期初存货已征款计算和抵扣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4]46号)。

  91、《关于生产企业收购废旧物资不能计算抵扣进项额的通知》(豫发[1994]59号)。

  9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问题的通知》(豫发[1994]5号)。

  93、《关于厂站分离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发[1994]96号)。

  9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明传[94]20号)。

  95、《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一般纳人按旧制计算申报货物或应劳务额的规定)”的通知》(豫发[1994]16号)。

  9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豫发[1994]86号)。

  9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人1994年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原版专用发票抵扣期限问题的通知》(豫发[1994]093号)。

  9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期初存货已征款处理问题的通知》(豫发[1994]079号)。

  9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企业各种价外费用如何征收增值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4]041号)。

  10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国明电[1995]39号)。

  101、《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产品增值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5]159号)。

  102、《关于铁路建设基金等准予抵扣进项额问题的通知》(豫发[1995]164号)。

  103、《关于对小火电产品不得继续缓交增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5]60号)。

  104、《关于铁路工附业单位征免增值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发[1995]090号)。

  10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河南省电力工业公司供电环节增值预征率的通知》(豫发[1995]97号)。

  106、《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初存货已征款抵扣问题的通知》(豫发[1995]181号)。

  107、《关于增列铁路工附业单位的通知》(豫发[1995]195号)。

  108、《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发[1995]234号)。

  109、《关于确定我省国有森工企业范围的通知》(豫发[1995]250号)。

  110、《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申报、稽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5]312号)。

  11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期初存货已征款抵扣工作管理的通知》(豫发[1995]323号)。

  112、《关于增列我省国有森工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发[1995]330号)。

  113、《关于铁路工附业征免增值问题的通知》(豫发[1995]063号)。

  11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豫发[1995]166号)。

  11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和修改(增值一般纳人纳申报办法)的通知》(豫发[1996]012号)。

  1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返还增值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发[1996]147号)。

  11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专用发票防伪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6]3号)。

  118、《关于对(河南省电力产品增值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豫发[1996]4号)。

  119、《关于增值若干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发[1996]62号)。

  120、《关于核定卷烟消费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6]162号)。

  121、《关于下达1996年度国有森工企业享受增值优惠政策名单的通知》(豫国函发[1996]233号)。

  122、《关于印发(河南省粮油产品及其制品增值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6]283号)。

  123、《关于增列郑州铁路局铁路工附业单位的通知》(豫发[1996]97号)。

  124、《关于对省电力公司所属电力企业增值“三表两帐”申报、稽核问题的通知》(豫发[1996]98号)。

  125、《关于增值若干过渡性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国明传[1996]002号)。

  126、《关于调整电力企业预征增值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发[1997]130号)。

  127、《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一般纳人资格年度审查及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1997]172号)。

  128、《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消费品连续生产应消费品扣问题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4号)。

  129、《关于更改(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专用发票暂行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豫发[1997]107号)。

  130、《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申报与稽核操作办法)的通知》(豫发[1997]10号)。

  131、《关于印发(河南省消费申报、稽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7]147号)。

  132、《关于下达1997年度我省国有森工企业享受增值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名单的通知》(豫发[1997]240号)。

  133、《关于增值一般纳人注销登记或转为小规模纳人后存货中已征款处理意见的通知》(豫发[1997]229号)。

  13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专用发票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209号)。

  13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豫发[1997]080号)。

  136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有关收问题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029号)。

  13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清理增值一般纳人的通知》(豫发[1997]128号)。

  138、《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有关政策和征管问题的通知》(豫发[1997]126号)。

  13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1997]195号)。

  14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企业收取的用电权等项收入征收增值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318号)。

  14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一般纳人资格认定及取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8]118号)。

  14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商业企业一般纳人增值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343号)。

  14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豫能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增值问题的批复》(豫发[1998]132号)。

  14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98号)。

  14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增值起征点的通知》(豫发[1998]123号)。

  14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人增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1998]210号)。

  14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控制期初存货已征款抵扣等问题的通知》(豫发[1998]211号)。

  14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业欠加收滞纳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164号)。

  14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1998年度我省国有森工企业享受增值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名单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268号)。

  15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纺织企业缓征款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豫国函发[1998]324号)。

  15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商业一般纳人划转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159号)。

  15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首饰在工业环节征收消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发[1999]198号)。

  15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56号)。

  15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防伪控系统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9]183号)。

  15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09号)。

  15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06号)。

  15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供电企业行业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354号)。

  15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一般纳人纳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9]92号)。

  15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河南省饲料产品增值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9]141号)。

  16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9]156号)。

  16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9]296号)。

  16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1999年度清理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1999]58号)。

  16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管理司(关于修订1998年军车免税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177号)。

  16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期初存货已征款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198号)。

  16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科研生产免税凭印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72号)。

  16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1999-2000年国有森工企业名单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9]287号)。

  16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和消费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314号)。

  16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50号)。

  16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 校办企业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51号)。

  17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1999-2000年全省享受增值即退优惠政策的森工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83号)。

  17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发[1999]269号)。

  17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156号)。

  17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和消费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0号)。

  174、《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25号)。

  175、《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26号)。

  176、《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27号)。

  177、《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28号)。

  178、《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29号)。

  179、《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30号)。

  180、《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31号)。

  181、《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32号)。

  182、《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33号)。

  183、《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34号)。

  184、《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35号)。

  185、《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36号)。

  18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9]263号)。

  18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9]264号)。

  18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9]265号)。

  18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9]266号)。

  19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9]267号)。

  19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9]268号)。

  19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9]270号)。

  19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函发[1999]271号)。

  19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率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66号)。

  19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价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发[2000]249号)。

  19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2000]197号)。

  19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防伪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发[2003]83号)。

  19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发[2004]170号)。

  199、《关于下发(企业所得税源年(季)度汇总表)的通知》(豫发[1994]102号)。

  200、《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源年(季)度汇总表编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发[1994]114号)。

  201、《关于印发城乡信用社主管部门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4]118号)。

  20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所得征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发[1994]128号)。

  20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包企业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4]41号)。

  20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纳地点的通知》(豫国函发[1994]92号)。

  20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4]63号)。

  20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电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4]75号)。

  207、《关于印发“行业(集团)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5]192号)。

  208、《关于印发“企业所得减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5]193号)。

  209、《关于印发(资产损失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豫发[1995]286号)。

  2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豫发[1995]309号)。

  211、《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信用合作社贷款呆帐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1995]332号)。

  212、《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信用社应收应付利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5]343号)。

  21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工业部所属企业征收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发[1995]099号)。

  214、《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的批复》(豫国函发[1995]89号)。

  215、《关于印发(汇总纳企业所得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1996]114号)。

  2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豫发[1996]269号)。

  21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企业所得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豫发[1996]296号)。

  21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费用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发[1996]323号)。

  21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1996]324号)。

  220、《关于规范我省城乡信用社财务审批印章规格的通知》(豫发[1996]85号)。

  22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7]222号)。

  22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问题的批复》(豫发[1997]60号)。

  22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罚款问题的批复》(豫发[1997]7号)。

  22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中央企业所得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128号)。

  22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务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134号)。

  22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企业所得免税审批权限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17号)。

  22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181号)。

  22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企业所得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266号)。

  22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276号)。

  23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1998]296号)。

  23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100号)。

  23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114号)。

  23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24号)。

  23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电力公司所属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的批复》(豫国函发[1998]350号)。

  23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电力公司所属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的批复》(豫国函发[1998]350号)。

  23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的批复》(豫国函发[1999]121号)。

  23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贫困县行政区划改变后有关农村信用社所得征免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122号)。

  23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一九九九年度汇总缴纳所得的批复》(豫国函发[1999]219号)。

  23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爱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222号)。

  24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企业所得信息管理系统)(INMIS)软件的通知》(豫国函发[1999]335号)。

  24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后工资支出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发[1999]134号)。

  24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9]299号)。

  24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9]2号)。

  24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申报表填表说明)的通知》(豫发[1999]302号)。

  24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邮政寻呼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批复》(豫国函发[2000]204号)。

  24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邮政局企业所得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函发[2000]209号)。

  24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所得问题的批复》(豫国函发[2000]232号)。

  24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河南中原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纳问题的批复》(豫国函发[2000]332号)。

  24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2001]473号)。

  25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和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管理机构管理费前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2002]196号)。

  25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2]364号)。

  25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邮政有线寻呼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2]482号)。

  25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企业所得年终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2002]6号)。

  25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补河南柴油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重型机械公司合并纳成员企业的通知》(豫国函[2003]189号)。

  25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电信实业公司交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3]378号)。

  25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石化股份河南石油分公司交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3]385号)。

  25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河南省电信分公司纳缴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3]391号)。

  25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2004]359号)。

  25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2004]360号)。

  26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4]268号)。

  26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许昌卷烟总厂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4]326号)。

  26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公司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4]575号)。

  26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郑州卷烟总厂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4]82号)。

  26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郑州卷烟总厂2005年度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5]312号)。

  26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许昌卷烟总厂2005年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5]313号)。

  26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2005年度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5]67号)。

  26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2006年度缴纳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豫国函[2006]88号)。

  26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升级增值专用发票认证系统与出口退审核系统数据接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国函[2004]160号)。

  269、《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加工装配出口征免工商统一问题的通知》(豫发[1992]170号)。

  270、《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率、贵重产品准予退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豫函发[1992]286号)。

  271、《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库存货物有关退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4]7号)。

  272、《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款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豫函发[1994]40号)。

  273、《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4]54号)。

  27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的通知》(豫国函发[1994]70号)。

  27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4]80号)。

  27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5]169号)。

  27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5]289号)。

  27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收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5]39号)。

  27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等取消退免税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5]043号)。

  28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货物退率对照表)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6]236号)。

  28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品试行退(免)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6]245号)。

  28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出口退审核加强出口货物收函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明传[1996]056号)。

  28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名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1号)。

  28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152号)。

  28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收专用缴款书后如何办理退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134号)。

  28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使用退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219号)。

  28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的退(免)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277号)。

  28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7]308号)。

  28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桐油适用退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266号)。

  29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桉树木片适用退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286号)。

  29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148号)。

  29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函发[1997]181号)。

  29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疆棉”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056号)。

  29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豫国函发[1998]086号)。

  29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发[1998]187号)。

  29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出口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明电[1998]017号)。

  29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敏感地区购进货物出口退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明传[1998]024号)。

  29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