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日,海关总署发布2007年第53号公告(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相关法规链接:海关总署发布2007年第53号公告(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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