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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国税明确农牧民在农牧区取得运输收入的征退税问题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11 16:58:44

  日前,西藏发布了《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农牧民在农区从事运输业务征问题的通知》 (藏国函[2007]164号),对农牧民在农牧区从事运输业免征营业,通过货运控系统对农牧民免税收入代开票时能否征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根据此前的有关规定明确,对农牧民在农牧区从事运输业务取得的免税收入,在代开票时应按规定征,对所征收的款可在下一征期实行退

  另据了解,自本通知发布后,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收问题的通知》(藏国函[2004]126号)的第二条规定同时废止。

  相关法规链接: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农牧民在农区从事运输业务征问题的通知 (藏国函[2007]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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