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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 ,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新版本上线 原系统将停止使用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11 16:58:52

  为进一步做好增值专用发票稽核工作,提高稽核比对效率,增值专用发票稽核系统将由5.4版本升级为6.0版本。根据总局有关规定,从2007年8月起专用发票稽核系统(6.0版)正式投入运行,原专用发票稽核系统(5.4版)继续并行一个月。各地采集的专用发票数据,两个系统同时进行处理。自2007年9月起 ,5.4版系统将停止使用。

  新系统上线后,每月12日前,局将运用防伪控报子系统采集发票存根联数据,对未报企业及时催报;利用稽核系统(6.0版)具有的抵扣联滞留票按销售方查询功能,导出滞留票明细数据并及时补采存根联数据。

  另据了解,新版稽核系统上线后,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发[2004]43号)已由总局通知中告知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专用发票稽核系统(6.0版)操作要求》的通知(沪国征[200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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