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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暂免税优惠到期 今年1月起恢复征税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11 16:59:02

  本网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营业、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费附加。

  据悉,此前为支持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2006]109号)。《通知》规定: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6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营业、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费附加。目前此规定已于2006年12月末执行期满,因此自2007年1月1日起,总局将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恢复征

  相关法规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的通知(发[2007]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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