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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力调控“两高一资” 8月起对部分铝产品开征15%出口关税

财政部19日宣布从8月1日起对部分铝产品开征15%的出口暂定关税,同时大幅上调部分矿石产品的资源税率,这是在近期一系列税收政策调控基础上,再次对高污染、高能耗以及资源性产品等“两高一资”产业加以调控。
此次调整部分铝产品进出口关税,一方面进一步控制铝产品出口,对非铝合金制铝条、杆开征出口关税,另一方面扩大资源性电解铝的进口,将进口关税由5%下调为零。
与此同时,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通知,自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达3到16倍。这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一次调整。
从今年2月1日起调整焦煤资源税、到7月1日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再到此次加征铝产品出口关税和上调资源税同步实施,中国政府针对“两高一资”产业的调控力度逐渐加大。
中国政府频频动用“财税组合”政策加强宏观调控,也预示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最终目的的深层次资源价格改革已经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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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中国应当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和盐共有七类: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抑制“两高一资”产业反弹 我国政府的系列“组合拳”
我国调整2831项商品出口退税率 取消部分“三高”产品出口退税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肥料,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植物油,部分化学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箱包,其他皮革毛皮制品,纸制品,服装,鞋帽、雨伞、羽毛制品,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宝石、贵金属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刨床、插床、切割机、拉床,柴油机、泵、风扇、排气阀门及零件、回转炉、焦炉、缝纫机、订书机、高尔夫球车、雪地车、摩托车、自行车、挂车、升降器及其零件、龙头、钎焊机器,家具,钟表、玩具和其他杂项制品,部分木制品,以及粘胶纤维。
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
相关法规链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合理开发利用。
据悉,本次调整是近十几年来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首次调整。
相关法规链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7]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