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利用国债资金购置的村巡回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下一篇文章:8月1日起 六部委联合稽查外挂车辆和养路费缴纳及偷漏税
6月15日起 我国将对标准砂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称,我国自2007年6月15日起对标准砂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通知自2007年6月15日起,对标准砂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标准砂海关编码为2505900010,标准砂生产企业到商务部驻福州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链接:标准砂是统一检验水泥强度用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