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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起 我国将对标准砂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11 17:01:05

  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称,我国自2007年6月15日起对标准砂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通知自2007年6月15日起,对标准砂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标准砂海关编码为2505900010,标准砂生产企业到商务部驻福州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链接:标准砂是统一检验水泥强度用的材料。

 

  相关法规链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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