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对CTAIS2.0征管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为做好新表的启用工作,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日前发布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300号),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7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一律使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表格格式和填表说明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41号)附件1.
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税款所属期2007年7月份纳税申报时,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报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有关栏目,“本年累计”栏应为税款所属期2007年1月至7月的累计数。
相关法规链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3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