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由于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目与此前版本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贸易发展以及海关监管需要,海关总署对2006年版《目录》进行修订并形成2007年版《目录》。
海关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2007年版《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相关法规链接:海关总署2007年第50号公告(关于公布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